三门峡疗养院院长、党委书记牛金凤在为其父亲操办丧事时,收受礼金、公车私用;违规长期使用办公用房。2013年8月,牛金凤(副局级)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违规收受疗养院职工礼金共7500元,并违规使用公车。此外,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长期多占办公用房和疗养院宿舍。经水利部党组研究,并商河南省纪委决定,给予牛金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国网 12月2日)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7家单位都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更需要强化全面监督。因此,不管他是谁,只要敢于以身试法,就要“零容忍”,务求严厉惩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坚决杜绝存在任何“灯下黑”的情形。
一直以来,在外界看来,对派驻机构的监管往往存在“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现象。而随着反腐的深入,“谁来监管监管者”,也就成了悬在民众中间的一个巨大问号。如不及时破解这种“灯下黑”的情形,听之任之,难有作为,则必将严重损害中央厉行反腐的效果,也很难真正传递给民众信心。
“要抓住狐狸就必须比狐狸更狡猾。”再锋利的刀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目前对派驻机构的监督主要在于系统内的自我监督,而来自体系外的监督是缺失的、滞后的、低效的。而且,目前腐败“存量呆账”很大,使得纪检监察机关的选择性执纪执法有了主观可能。
因此,要从内部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强化派驻机构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我约束,以身作则;也可在这一过程中,强化权力运行的制衡和管控,防止权力滥用。同时,查处“灯下黑”,剑指“内部人”,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弥补内部监督的乏力或失灵。(文/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