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市财政局近日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并从即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采购时,必须使用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与此同时,《办法》明确了16种政府采购违规行为。 (12月3日,《新华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当前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加强社会诚信机制的建设越来越迫切。政府诚信在现代社会诚信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对打造诚信社会起着极大的示范作用。因此,要使我国成为一个现代型的诚信社会,首先就需要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树立政府诚信形象,至关重要,非常迫切。
政府的诚信建设需要从道德、法律以及体制和机制等层面多管齐下,才能更好。第一,应加强对政府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宣传普及传统诚信知识,以增强公务员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广大公务员是政府工作的直接承担者,是实施政府行为的主体,他们的守信、守法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应将政府诚信建设纳入法治轨道,通过专门立法对政府诚信做出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必须政务公开、权限公开、信息公开、责任公开、绩效公开、依法办事,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第三,应建立政府与公务人员诚实守信的激励机制和失信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讲诚信的行政主体或个人要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对失信行政主体或个人要公开予以惩治,并追究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第四,应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依照权责统一、政务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行政首长及其下属失职渎职、虚报政绩、失信于民、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者,公开追究责任,甚至调离工作岗位。总之,民不可欺,政府承诺过的事情,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去做到,决不能把承诺当成权宜之计。
“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一大支柱。作为掌握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理所当然地应当倡导与维护社会诚信,坚守诚信的政府也最可贵,最能凝聚民心。我们希望政府诚信能越做越好,真正实现政府公信力的保值增值。
(文/郝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