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广东、海南等多地接连爆出“80”后年轻干部贪腐问题,这些学历高、能力强的单位骨干在诸多原因的诱导下一个个走上了贪污腐败的不归路,成为接受法律制裁的罪犯,为我们重视腐败年轻化敲响了警钟。抑制腐败的年轻化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要严格把握好“三关”,使腐败无法滋长。(11月25日中国网)
多地检察机关介绍,35岁一般是划分年轻干部的时间点,干部贪腐“35岁”现象凸显贪腐年轻化倾向,从已查处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贪腐案看,他们多为高学历、高智商人群,普遍思维活跃、敢想敢干,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但他们作案更贪婪、更大胆,贪污、挪用公款动辄上百万元,受贿中主动索贿的也不鲜见。
贪官年轻化,这是一种十分耐人寻味的现象。如果说“59岁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比较容易理解,而“35岁现象”现象则令人很是困惑:“59岁”的官员即将告别权力,难免有人会怀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甚至“抓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赌徒心态;而“35岁”干部正如日中天,前途无可限量,其所掌握的“腐败机会”说明其年纪虽轻却已经身居要位,何必要拿一生前程铤而走险?
究其原因,一些年轻人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诱导,主观认为收受“红包”“礼金”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其中也折射出廉政教育的缺失。殊不知“拿你钱财,给你方便”正是滋生腐败的“摇篮”。而且,年轻干部腐败潜伏期更长,危害性更大,且具有虚荣攀比的传染性,如果不对此充分重视,腐败分子中的“年轻面孔”很可能进一步增多。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漏洞是贪腐年轻化的原因之一,“重年龄轻考察”、“重学历轻品德培养”现象较突出。目前青年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存在问题,许多地方在干部年轻化问题上“一刀切”,使年轻与学历成为基层提拔干部的“硬件”,而工作踏实、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等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软件”。
遏止年轻干部走上贪腐路,既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基层选人用人制度,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对此类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惟有全方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改革与制度创新,才能让年轻干部贪腐现象寿终正寝。
“青丝要知廉洁早,莫待进牢愁白头”。一些地区的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确实每年有增长,数量呈上升趋势。但是,从我们国家每年查处的贪腐案例总数来看,80后贪腐所占的比例还不是很高、还不是主要群体,但值得警惕。除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外,对年轻干部还要“扶上马,送全程”,让权力始终保持清醒与纯洁运行,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刚刚起跑、或正在起跑的年轻干部因腐败跌倒在了“起跑线”上。
(文/吴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