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为社会诟病的不正之风,也是当下最典型和极具危害性的腐败。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带病提拔现象,不仅会严重打击那些廉洁从政的干部的积极性,更会败坏党风政风。因此,必须从源头抓起,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一是严把干部标准关。以“好干部”二十字为标准,坚持把理想信念、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干部选用“六注重”,即:注重政治素质、注重思想素质、注重廉洁纪律、注重干部作风、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度。坚持把廉政纪律作为选任程序的第一环节,严格考察干部的廉政纪律情况。
二是严把干部考评关。考察前,认真审档案;考察中,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根据拟任职务针对性考察;坚持好中择优、优中选强、选好配强的原则,严把“报名关、推荐关、测试关、演讲关、考察关、审核关、集体讨论关、公示关”八个关口。在干部选任时不断加大干部选拔力度,拓宽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严把任用决策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干部,按照干部任免的组织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不搞临时动议。
四是严把任前公示关。认真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实绩表现均通过张贴公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别情况,认真对待,线索具体的,组织人员及时查核。在规定期限内未查清需继续查核的,暂缓任用。对查实问题严重的,不予任用,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是严把选任倒查关。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考察组违反规定隐瞒考察对象真实情况,考察报告存在不实不真,对执法执纪部门联审把关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违规用人案件,要予以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文/ 程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