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新华网12月23日登载文章《中办、国办印发通知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节日腐败”是腐败形式之一,多年来,部分领导干部以节日送礼为名,行腐败之实,大搞“节日腐败”,为节日蒙上了腐败的阴影。
中办、国办发出通知,就“节日腐败”这一问题作出严格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中央的这一要求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项严格要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为我们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廉洁从政,拒绝腐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作出的一项基本规定。
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该自觉的遵守这一规定,从自己做起,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文/ 玉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