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月谈记者在西部某县采访时发现一起扶贫造假案例,当地政府急于出成果、树典型,在数字上动心思,大做表面文章,把一个普通养殖大户包装成“扶贫大户”,结果不但扶贫没啥效果,反而弄得该养殖户负债累累。(5月27日
新华网)
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要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党员干部是扶贫攻坚的中坚力量,是决定脱贫致富的关键因素,直接面对着贫困群众,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抓好物质扶贫这个基础,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
各地也签下“军令状”,保证完成全面脱贫的任务,从长远来看,扶贫工作的认真开展,有利于我国顺利实现全面小康,大幅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惠及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是一项真真切切的民心工程。但如果扶贫工作并没有严格认真开展,而只是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那不仅不能扶贫,恐怕会“贫上加贫”。
扶贫需要有针对地制定扶贫措施。一是要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二是通过基础设施、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结对帮扶等措施确保民生政策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三是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四是资金到位,推行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现金、实物、股份合作、廉租房、直补到人等方式;五是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作
者:何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