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八小时之外”这个似乎的老生常谈,这几天又成为网上线下的热门话题?因为某省近期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监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从个人到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实施全方位覆盖。(人民网)
“八小时之外”成为贪腐的“黄金时段”,远离办公室成为贪贿的“基本形态”,这些渐成某些地方腐败高发的一个规律,成了一些官员落马下水的一个“常态”。据一次调查显示,落马官员收受贿赂,六成以上不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内”,也不在庄严肃穆的办公室里,而是起始于月黑风高的“八小时之外”,成交在属于“隐私”的私宅内室,甚至发生在觥筹交错的私人宴会、灯红酒绿的歌厅舞场、绿草成茵的高尔夫球场。
有人说,“官员有没有私人生活”呀,“不要侵犯隐私权”呀,“很没有安全感”呀,以及“为什么对我们这么不放心”呢?官员的确应有一己“私人生活”,应当得到尊重甚至保护,但公众对官员的私生活,往往自有几近严苛的要求,这不仅因为它关乎官员的道德操守,而且关系到公权力会不会被“私生活”侵蚀。许多事实告诉我们,“八小时之外”是干部监督的断档期,也是某些干部最易受腐蚀的时段。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
也要看到,“问题干部”之所以在违法违纪道路上难以抽身,与小节不守、小德不顾、小廉不行大有关系,与作风松动、理想信念偏差密不可分。而反观现在,部分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本本分分,八小时之外却放任自流,八小时之外演变成为腐败堕落的危险时间,给了别有用心、腐败拉拢者可趁之机。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这句话发人深思,因为他击中了人性的要害。
当然,领导干部可以有爱好,但是要适度。要正确处理爱好和工作的关系,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要谨防两种极端,一种是因爱好而荒废工作,从古至今,因个人爱好而误国误事的不胜枚举,这是为政者之大忌;一种是因爱好而滥用职权,这种因噎废食的行为轻则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重则触犯法律,为社会所不容。只有涵养“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淡泊,葆守一颗“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平常心。
小节不良,发展下去就会大节不佳,小节上的病变,发展下去就会出现大节上的顽症。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能倒逼权力回归笼子。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最主要还是靠严格自律,然后才是社会、新闻媒体、公众和家人共同监督。所以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言行都要符合自身身份,符合法律、道德规范;只有真正从自身做起、强化自律,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才能真正地用好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
“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领导干部的权力并不会因为八小时以外而自动“下班”。勤政从一言一行做起,廉政从一分一厘拒之。因此,八小时以外的“权力加班”不能成为监督盲点,规范党员干部私生活领域的道德情操和品行修养,对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加强监管,从根子上彻底解决官员八小时之外的不良现象。(文/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