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内涵,严字当头、严于律己,坚守理想、勤勉干事,保持敬畏、常怀感恩,实在做人,在点滴中践行‘三严三实’”日前,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交流会,13名委厅机关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就如何以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精神律己用权等话题畅谈学习体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理念,既是纪检监察部门自身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科学应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职责所在,形势所需。而其中转方式,就是要创新观念、拓宽路径,改进方式,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厘清对应职责,集中精力加强监管,在监察工作中“沉下去”,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要加强监察内部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内部管理,需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制定纪检干部内部管理办法,设计内部考核指标,对纪检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在日常监督和管理上下工夫,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和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要防止“灯下黑”。注重夯实基础,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情况的内部督查,加强纪检干部税收业务培训,促进个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监督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监督责任,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隔岸观火”,原则不能丢、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踩,要做到经常检查与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