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官员落马被查已成为每天不是新闻的新闻,反腐的名单越来越长,今天名单上又多了一个名字,赵新尉。除了与以往“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财物问题”等相同的违纪问题外,这位赵大书记更是“胆大妄为”,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故意做出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新闻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身为党的干部,应该带头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而赵新尉却反其道而行之。究其根本,是严重缺乏组织纪律性。
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化,放松要求,放任行为,放弃自律,进而滋生和纵容腐败的发生和蔓延,严重削弱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这是导致这份反腐名单越来越长,没有尽头的重要原因。
严守组织纪律,最为重要的就是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是加强学习。只有认识提高了,才能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是接受监督。身为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其他同志的监督,不能把组织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对于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传播政治谣言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更为重要的是加强自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把好权利关、把好情感关、把好爱好关。将严守政治纪律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的讲话中着重强调了严明组织纪律问题,深刻阐明了严明组织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他的讲话既是在给大家提个“醒”,也是在给组织纪律通上“高压电”,如果“心存侥幸”,必然为之付出沉重代价。(文/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