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决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新华社12月12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6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亿,从事建筑业人数超过5500万,其中被欠薪的占比1.8%——也就是说,还有百万之众无法及时拿到工资。“双节”即将来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出台,无疑给在冬天的寒风中辛苦工作的农民工送来了温暖。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办法》规定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强化了政府的主体责任,这是我国政府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新举措,进一步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成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有力抓手。
从农民工的角度来看,《办法》的出台,也给广大农民工吃了一颗“定心丸”,为农民工按时拿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去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在中央层面建立由人社部、发改委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联手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今年5月,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实现第三方金融机构代发工资,彻底堵上了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漏洞;而今,办法的出台,为给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上了一把“安全锁”。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已成为全社会共识。每年春节前,各地都会接连发生讨薪事件:工头收钱“跑路”,工程层层转手出现主体“不明”,项目业主有时要付“两方钱”;聚众围堵上访、聘请“新闻发言人”直播、“跳楼秀”、群体斗殴……等社会怪像丛生,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了隐患。《办法》的出台,为各地频发的讨薪事件注入了一针“镇定剂”,也将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一剂“良方”。(杨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