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涛:权力运行要用过留痕
开个“无房证明”花60元,开个“无犯罪证明”花200元……各种公共服务的“奇葩收费”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吐嘈。有代表委员提出,一些地方公共服务垄断高收费,是权力“任性”和“乱作为”的典型体现。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中,错误、任性行使权力,专权、擅权、搞一言堂,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最终导致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
在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下,“任性收费”渐成众矢之的。今年两会期间,各类“任性收费”得到代表委员普遍关注,批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随后,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对现有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政府管理的收费政策将实行目录清单制对社会公布,“让单位清清楚楚收费,让群众明明白白缴费,让收费在阳光下运行”。
中央层面多次发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但乱收费现象仍屡禁不止,一些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甚至改头换面再次出现,使持续简政放权的实际效果打上折扣。正因为如此,李克强总理此次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能光出政策、下文件,企业却感受不到这些实惠啊!”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全部”、“一律”、“严禁”等严厉字眼多次出现,从中不难看出整治“任性收费”的信心和决心。
制度要落到实处,就要避虚就实。权力运行用过留痕,谁用权谁“烙印”,立此存照,过后担责,绝对不能搞一次运行一次清零,切忌打着“集体研究决定”的幌子,行权力自肥的把戏,更不能面对集体研究耍性子、不表态、不作为、为官乱为。“用权留痕”要像“敲钉子”那样一敲到底。
管住权力“任性”,守护法规“边界”,厘清程序正义,实现立法有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能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法规。这是修改立法法的重要现实意义,也是群众的诉求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文/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