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怀树:让“捆绑”不再发生,让惠民措施更好落实
新农合、新农保、城居保、公租房、最低工资,这些年,惠民政策不断提升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提到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美好愿景,正在不断变成现实。实践证明,要让惠民政策真正惠民,必须要落实到位。如果落实不到位,再好的政策也只能是画上的饼,好看不充饥,甚至还可能损害群众利益。
群众的怨声载道往往是因工作人员的不耐心而起,国家不断推出惠民政策,人民群众为之拍手叫好,落实好这些政策关键在于基层办事人员的执行,这就要求办事人员增强服务意识,而不是群众有求于你,就摆架子。要让这些惠民政策真正地落实到每个工作的细节上,而不应让群众在办理好事的过程中却心生不悦,甚至怨气横生。
为什么会出现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呢?原因有三,一是有些干部政绩观出了问题,不是真心想为群众办事,而是只想从表面上完成上级“任务”;二是有关部门督查不到位,检查只是一种形式,考核也只注重数字,不注重实际效果;三是问责不到位,违规成本实在微乎其微。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能够落实到位,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呢?
因此,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加大对督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不满意的,执行走样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此提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
越是基层政府,离民众越近,对民众的影响也更为直接,基层单位对国家政策的依法依规执行,对夯实法治社会基石、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地、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都极为重要。我们期待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和问责机制,让“捆绑”发放现象不再发生,让惠民措施更好落实。(文/李阳怀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