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日前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和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
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承诺。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表明确意见。
意见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全面采用网络投票制,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中小投资者罢免董事提案机制。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披露计票结果。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公平获取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制定自愿性和简明化披露规则。对引致价格异动的事项,要督促披露或澄清。健全信息披露异常情形问责机制。
意见明确,研究建立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偿债基金制度。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在有关责任保险中增加退市保险附加条款。健全证券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
对中小投资者的司法救济问题,意见提出,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意见表示,加快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综合保护体系,实现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以及市场经营主体应当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大资源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畅通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证券监管部门建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检查制度与评估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日常监管和行政许可申请审核的重要依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表示,全面落实意见各项制度安排,必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提高资本市场内在质量和运行效率,提升市场投资价值,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这是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